旅游行程中,到底能不能安排購物?這個問題是《旅游法》發布后讓旅行社最為糾結的。近日,國家旅游局發布《關于嚴格執行〈旅游法〉第三十五條有關規定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首次對《旅游法》條款進行解讀,《通知》指出,旅行社在旅游活動中可以指定具體購物場所和安排另行付費旅游項目,但應當按照誠實信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與旅游者訂立書面合同。
這是不是意味著“低價購物團”又要卷土重來?
低價購物團又要回來了? 業內擔心小旅行社不正當競爭
國家旅游局的解釋通知一發布,各大旅行社的負責人討論得十分激烈。
“在我們旅行社同行的QQ群里,大家已經傳開了這個通知。不少同行看到國家旅游局的解讀,戲謔說是不是購物點的春天又要來了?”浙江飛揚旅行社市場總監奚挺說。之前就有一些小旅行社在城郊、農村偷偷地推低價購物團,拿購物點的回扣,與旅客簽訂額外的補充協議。現在《通知》指出旅行社可以安排購物,但要與游客簽訂合同,這就有可能讓更多的旅行社去推出低價購物線路,回到過去的老路。
“這些具體細節提出的初衷是好的,但一些提法有點模棱兩可,反而讓人看了后覺得有機可乘。”奚挺分析,“比如,《通知》說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游活動,在字面上也做了具體的解釋,這當然是為了防止‘低價購物團’的出現,但具體界定起來還是很難,也就沒法對違規的旅行社進行處罰。”
浙侖海外旅行社總經理王艷也認同這個觀點。“規定解釋具體后,不排除一些小旅行社不正當競爭,損壞整個行業的形象。”王艷說,雖然《通知》說旅行社不得通過指定具體購物場所和安排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但回扣拿沒拿,只有旅行社心里清楚,如果要監管部門一家家去查,那也不太現實。
春節旅游價格會不會降? 多數線路現在已經成團不會變
盡管現在還是旅游淡季,但再過1個多月,春節黃金周的旅游高峰期就要到了,很多市民關心,春節旅游的價格會不會降下來?
“我覺得通知對春節旅游不會造成大的影響。春節旅游價格本來就比平時要高,選擇這個時間段的游客大多重視旅游質量,有一定的經濟實力。”王艷說,特別是境外游,因為至少要提前1個月辦理簽證,多數的線路現在都已經成團了。所以價格也不會發生變化。
那未來旅行社會不會考慮推出“購物團”?“購物團”的價格會不會比“純玩團”便宜?
王艷表示,一旦政策允許,旅行社會考慮在一些線路中加入購物點,特別是游客普遍希望去的一些大型商業街區和免稅店,但一定會審核購物點的資質,選擇國家認可的、有質量保障的購物點。而且必須在成行前把購物點內容寫入合同。如果是“純玩團”的游客到了目的地臨時想購物,旅行社不會考慮,也不可能臨時與游客簽合同,只能建議游客自己在晚上休息時間去酒店附近的購物點逛逛。
至于價格,帶購物點的線路價格相比純玩團會便宜一點,但幅度不會太大。“價格便宜的原因,不是旅行社收受購物點的回扣、傭金攤平出游價格,也不允許導游收回扣,而是希望購物點以廣告宣傳費的形式直接獎勵給旅行社。”
市旅游局:規矩的進一步明確是件好事
寧波市旅游質監所所長邵道良認為,之前對于《旅游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由于沒有出臺相配套的實施細則,旅行社、游客以及一些專家都有著不同的解讀,而《通知》的發布,更加明晰地對《旅游法》第三十五條做出了解釋,有利于各方統一認識,推動旅游行業健康有序地發展。
提到目前的通知有可能反而讓一些旅行社“投機鉆營”的問題,邵道良表示,《旅游法》的出臺,是為了徹底改變以前有些旅行社不顧旅游質量,以低價為噱頭吸引游客,又從中吃回扣、拿小費的操作模式,但由于這種“怪象”在全國旅游層面普遍存在,要改變需要一個過程,不僅寧波的旅行社要轉變操作模式,各旅游目的地的旅游景點、購物點都要轉變原來的經營模式,但不管怎么說,規矩的進一步明確總歸是一件好事。
邵道良同時表示:“旅游部門將加強對企業的指導,推動行業的有序發展,加強監管、檢查的力度,維護法律的權威,一旦發現有‘投機鉆營’,我們將依法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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